原帖由 bluestar2007 於 2007-10-30 11:54 PM 發表
留學顧問有建議就先申請半年...
I-20日期到就再辦新的I-20,也不用回台再面談...
通常F1學生簽都給多少年限阿?不會只給我半年吧?
語言學校也是跟著學校的學期制走呀,有的是quarter, 有的是semester
所以你只要繳交頂多一個學期(半年) ,學校就會發給你I20, 你必須拿著I20去申請F1
至於能不能通過AIT面試,就不是學校的問題. 你簽證拿到後 (台灣學生的F1都是五年)
你必須憑著學校I20才能進入美國. I20會寫明課程的時段,例如: 1/23/07~5/20/07. 你合法停留在美國的時間是課程最後一天起算的後兩個月.也就是7/20/07你必須離開美國.
PS, 合法進入美國的時間是起始日的前一個月(以例子來說是12/23/07)
如果你課程結束後繼續跟學校報名下一期的課程,則你離境的時間會在新的I20上說明,以此類推
結論: 你就跟面試官說你們小兩口要去美國充電半年,然後就回台灣.如果有留職停薪的證明那最好,保證沒問題
[ 本帖最後由 hotddt 於 2007-10-31 07:04 P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