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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will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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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小型車禍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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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illmax 發表於 2010-8-20 19:11: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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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iwillmax 於 2011-3-1 12:14 AM 編輯

小型車禍處理建議

以下改編自真實事故(就是我自己啦!)內容僅供參考,如有法律問題還是要找正式掛牌的車禍律師詢問。至於事故大小的判斷,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        小型車禍:從車體輕微刮傷碰撞、到像是被拳王昴足全力猛然一擊、人沒有任何酸痛紐傷(心痛不算,但心臟病發作不在此範圍)、車子還能正常運作、沒有怪聲、沒有冒煙,這些都可以算是小車禍。
•        大型車禍:車廢了、人廢了、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上、十字路口,總之,就是很大。

附件表格可以下載列印,用於車禍資料抄寫(避免緊張過度什麼都忘了,)以下就以我的事故來說明。
ACC-1.doc (25 KB, 下載次數: 897)

第一章:車禍現場

事故地點是在某個銀行停車場,在我完全倒車離開停車格後,車子打到D檔,還沒起步,就被對方從後面撞上。對方也是倒車狀況,不過因為我已經完全退出來,他的退後距離不到一公尺,是故我認為對方沒有察看就直接倒車。

就地熄火,下車,對方以不耐煩的口氣說我沒有看到他在倒車,是我撞上他,不用理他,直接向對方要「駕照」和「保險卡」。如果對方沒有這兩樣東西,叫警察。(*車禍第一步,不要去和對方理論,對錯的判斷在警察報告、律師、保險公司等方面,並不是在事故雙方當事人。即使對方一直道歉認賠,也不要因此心軟,原因後敘)

拿到卡後把所有資料抄下來,包括車型車號等等的。(*車禍第二步,抄資料:名字、地址、電話、保險公司、卡號、電話、能抄什麼就抄什麼,就是別抄拐杖鎖!)

有像機或照像手機的話,一定要把整個範圍拍下來。最好照片中有車,天候狀況(白天、黃昏)對方的人(不要直接拍,只要可以看出是男是女,差不多有概念就好),被撞的部位特寫,周邊特寫(為了避免對方只是保險桿擦傷,後來說整支保險槓加行理箱都有因為車禍受損而要求賠償),如果地面有車燈碎片,要連同車體的相關位置拍下。(*車禍第三步,拍照:撞擊位置及周圍、現場周圍、如果有煞車痕、前後相對位置)

在這些進行之中,對方以惡劣口吻要我移車。(Move the -----禁用-----ing car, you block the hell of the way.)不用理會,在完成所有程序前不要移動車輛,(I am not moving my car until all information acquired.)如果對方繼續口出惡言,叫警察。一般來說除非是在高速公路上的車禍移到路肩會比較安全,但是在移動前也要把相關位置的照片先照好再移車。(*車禍第四步,人身安全:如果對方有攻擊意圖,打911)

如果周圍有目擊者,請問對方的意願,把名字電話抄下來。(*車禍第五步,附加資料收集)

由於我的算是小事故,這樣就可以算結束了。如果事故真的小到雙方願意私了(沒有賠償行為),也要記下對方車牌,並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以免日後收到法院的通知,被控告肇事逃逸(朋友發生過)。最後,如果時間允許,留下來比對方晚離開,確定對方沒有在你走後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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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通知保險公司

這裡以我個人保險公司做為例子。依各家保險公司不同,有些有24小時專線,有的話回到家後就打,沒有的話隔天再打,這並沒有太大的影響。隔天早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時,對方會先成立一個求償專案,會問一些基本資料(剛剛抄的)和事發經過,然後會指派一個個案專員來和你聯絡。

下午,個案專員打電話來,進行整個事故過程詢問的錄音。這時只能說,保持冷靜,實話實說,如果不清楚就說不清楚,用「我相信」來說是沒有關係的,但千萬別扯謊。

基本上,自己的保險公司會做一次這種詢問錄音,對方保險公司也可能會和你做一次。不過我像自己的保險公司要求「我不願意和對方的公司進行錄音」,如果他們須要,可以和我的保險公司要求錄音資料。原因是同一件事我不想講兩次,以免發生前後敘述不同的狀況。比方說「我好像有看到」vs「我當時沒注意到」、「正在回頭確認」vs「當時看著前面」等等...

錄音完後,保險公司會提供與他們有合作的修車行,但不是強迫選擇,也沒有義務選擇,這不會影響整個個案的發展。用他們合作的修車行優點是終身保固,只要你還擁有那輛車,就算該車行倒了,保險公司也會安排你到另一家去免費修到好,當然,只有當初車禍時修的部份。如果你沒有信任的車行,這是個選擇。

我有自己選擇的車行,而且也有保事故租車險,在告知保險公司我的修車場地址電話、以及預計去修的日子後(一般來說要給保險公司24小時預先告知),他們會安排租車預訂,並在當天會有租車公司的人去修車廠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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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費用

1.        修車費(1):在保全險的情況下,無論是誰的責任,修車費都有人付,差別在於如果是你的責任,那保險費就會漲,如果不是,或無法判斷,那就不會漲。
2.        修車費(2):如果車子只有保第三責任險(或稱“半險”),在 case 判決前修車的話,當然就須要自己支付,而且也只有在結案時判斷是對方過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支付修車費。
3.        修車費(3):UM (Un-insured Motor Vehicle) 當對方沒有保險的情況下,如果你的保險中有加 UM ,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修車費。
4.        租車費:有保事故租車險的話,一天$30,最多30天,超過的部分要自己支付。
5.        自付額:多半修好拿車時都要自己先付(如果 case 還沒結案)。結案後,如果責任屬於對方,那自己的保險公司會去跟對方保險公司要錢,並且付給你全數自付額。要是無法判斷,那就各付一半,保險公司會退你50%的自付額。
6.        如果車上有兒童座,並且車禍當時有小孩坐在上面(使用中),依加州法律保險公司必須支付新的替換兒童座。如果當時沒有小孩使用中,那就不須要更換。
7.        身體傷害:如有這方面的問題,在最初就要向保險公司提出,並且詢問車禍律師,通常他們都有認識或推薦的復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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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結語

三個星期後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對方拒絕承認過失,所以整個 case 要更進一步調查,大約須要六個月左右。寫下這篇只是給大家看看,這種每天都可能發生的小車禍,萬一真的發生了要怎麼處理,不過,就像最先提過的,如果事故太大,就叫警察、找律師,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同古話說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小型車禍大概就這樣,有補充或是問題我會再修改。祝大家行車安全!

貼張我的愛車屁股被撞的照片 ^^ IMAG00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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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保險規定因各家公司不同而異
*        本篇內容無法律效力,純屬個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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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011 更新
經過約六個月的審件,最後這個事故判定 100% 是對方的失誤所造成,因此 $500 自付額全數退回
可喜可賀!! 剛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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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bmwx5 發表於 2010-8-21 00:16:1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得是要這樣~~~我曾被一位美國妞陷害
就是說我們會擋到交通
要往前移一點
結果給我加油門落跑~~
外加去就近的警察局誣告我說我肇事逃逸!!!!!!
真的是啞巴吃黃蓮~~~

還好我那時穿郵局的制服去報案
警察回我說不用擔心~~對方不可能會搞到我~~才讓我安了個心~~~唉~~
amd3dk6 發表於 2010-8-21 15:39:20 | 顯示全部樓層
受教了, 文件 copy 起來, 樓上的 ethanbmwx5 兄的故事... 聽了讓人搖頭
 樓主| iwillmax 發表於 2010-8-22 21:38:27 | 顯示全部樓層
真得是要這樣~~~我曾被一位美國妞陷害
ethanbmwx5 發表於 2010-8-21 01:16 AM


這種事到處都有可能發生,那種情況下只能先懷疑對方有可能這麼做,
並盡力保護自己而已 \ _ /
ethanbmwx5 發表於 2010-8-22 23:18:5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非常深刻體驗到
在美國不只是社會上還存在著歧視
連心態都非常的~~~~~~
讓人不敢恭維
cpthk 發表於 2010-8-25 21:15:24 | 顯示全部樓層
順便問一下,大概多大的車禍應該叫警察?
多大車禍應該請警察寫報告?

因為寫了報告,車子就會留下紀錄,以後賣車價值會掉
 樓主| iwillmax 發表於 2010-8-26 15:02:05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這很難說, 基本上, 如果車子動不了了, 或是 很難判斷, 比方說在十字路口, 雖然是對方闖紅燈, 但也可能反咬你, 就叫. 因為警察報告是很硬的依據物, 如果上面寫了 "因對方造成車禍" 那就是 100% 的事.

至於留下記錄的部分, 如果損害超過 $750, 就要填表報知 DMV, 再來, 用到保險去修車, DMV 也會有記錄.
若是小到 $750 以下, 可能也是在 自付額內 ($500-$1000) 這樣就要判斷是不是要叫了. 記錄這東西就是說, 如果撞得太大, 全世界都會知道, 撞的不大, 就看你要不要私下合解了.

我想除非是大型車禍, 不然的話就是說, 如果怕被對方反咬什麼, 其實都可以叫的, 只不過警察來的話, 會在現場把整個 case 拖很久就是了.

ps: 車子板金很多地方都有原場 VIN 號碼, 大修的話這些都會被弄掉, 知道的人連 DMV 報告都不用看就知道有沒有換過或重烤過板金了喔
cpthk 發表於 2010-8-27 22:02:4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的保險公司是說他們不會報到DMV
 樓主| iwillmax 發表於 2010-8-27 23:07:0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過我的保險公司 (mercury) 寄來一張 DMV 的表格
上面是說如果損傷超過 $750,就要填表寄回 DMV 備案
否則好像會有一些責任甚麼的...
cpthk 發表於 2010-9-8 00:57:06 | 顯示全部樓層
那你有填嗎? 我之前也收到我保險公司的DMV表格,但我沒理他,目前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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