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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cl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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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中] 急急急!!!!!!持OPT, 需要緊急回台灣, 怎麼辦

[複製連結]
willie-h 發表於 2007-8-9 13:15: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ua 於 2007-8-9 12:58 PM 發表
應該可以用Intern的形式吧,反正又沒規定要有OPT才能申請H-1

不同major不能再申請一次OPT嗎?。。。以前可以壓,改了嗎?


現在的規定應該是,同一個level只能有一年。

For example, MS in Finance -> OPT -> MBA ->殘念
Unless, MS in Finance -> OPT -> PHD in whatever->OPT

不過可以凍結OPT時間。

For example, MS in Finance -> OPT(Half year) -> MBA ->OPT(Half year)
willie-h 發表於 2007-8-9 13:26: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cl07 於 2007-8-9 01:02 PM 發表
感謝您們這麼熱心提供資訊, 我已經請朋友幫忙看能不能拿到OFFER LETTER,
再去學校請國際學生中心提供證明.

(但不知樓上WILLIE HUNG同學說的"證明"是一封信, 還是在I-20上說明即可呢?)


我記得,申請OPT時,I-20就會被換新一次,上面會加註此學生現為OPT Period。
我說的證明是請國際學生中心負責的advisor用學校信紙寫一封信。
不過,我想表達的是,學校沒有開立證明的義務,也就是說這不在正規程序內。
如果遇到不想幫忙的advisor,就一點用也沒有,你得親自去問問看。
 樓主| tcl07 發表於 2007-8-9 14:12:5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記得,申請OPT時,I-20就會被換新一次,上面會加註此學生現為OPT Period。
我說的證明是請國際學生中心負責的advisor用學校信紙寫一封信。
不過,我想表達的是,學校沒有開立證明的義務,也就是說這不在正規程序內。
如果遇到不想幫忙的advisor,就一點用也沒有,你得親自去問問看。


可是學校並沒有給我新的 I-20耶, 為什麼呢?
 樓主| tcl07 發表於 2007-8-9 14:15: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cl07 於 2007-8-9 03:12 PM 發表
我記得,申請OPT時,I-20就會被換新一次,上面會加註此學生現為OPT Period。
我說的證明是請國際學生中心負責的advisor用學校信紙寫一封信。
不過,我想表達的是,學校沒有開立證明的義務,也就是說這不在正規 ...


可是學校並沒有給我新的 I-20耶, 為什麼呢?
我只收到CIS寄的 EAD 卡
Herbert 發表於 2007-8-29 12:58:24 | 顯示全部樓層
也來分享我身邊的案例吧
第一次聽到OPT期間沒有工作不可以進美國
是在我2005年畢業的時候,我的Advisor有特別提醒這件事 所以應該是新規定
我同學在OPT開始後四個月2005年八月
在沒工作的情況下很勇敢地回台灣兩個月
但是他也做足了準備才回美國
基本配備是I-20,EAD
關鍵是他找了一家紙上公司簽了一張因工作需要回台灣拓展業務之類的
也是會被帶到小房間
問了近一小時吧
就從這家公司做甚麼到你回台灣做甚麼
我比較好奇的是海關人員也沒去查這家公司的背景
也沒打電話給負責人查證
在精神轟炸一小時後放他出來
過半的朋友覺得他是幸運
所以規定是如此
不符合規定的就看你怎麼說服海關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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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xensjlin 發表於 2007-9-12 18:09:0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llie-h 於 2007-8-8 09:40 PM 發表


依照之前身邊四個案例(三個同學還有自己的姊姊),歸納一點意見供參考,如有錯誤,希望大家一起改正。

依規定來看,OPT是工作許可,可是並不能用來當做出入境依據,這點OPT卡上有很清楚的標示,"NOT VALID FOR REENTRY TOU.S.".  最正確的做法,為取得合法身分再行離境,或是退一步跟hotddt說的一樣,取得美國公司offerletter,藉以證明入境美國的目的。

重點是我身邊的四個案例都沒有offer letter,也都成功返回美國。


非常感謝您的實際例子證明, 我現在也是OPT期間, 剛拿到了postdoc offer, 但是想趁上工前出去一趟再回來, 按照大家的說法因為有offer letter所以回來應該沒問題. 但是請問一下:

1. 有沒有[size=-1]uscis的文件/網站寫明明確有offer letter就可以進的來?

2. 您這身邊的四個案例, 回來美國的日期大概是哪一年? 最近嗎?

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回答.
Blueted 發表於 2007-9-13 16:39: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標記OPT的I-20及一些網頁上有寫的文件是必備的
但除此之外 光有offer  letter進加州是有風險的
不過大概都是被詢問一陣子後就還是可以進入
只是要好好說明 為什麼有OPT卻不工作還要出國
說不出來 或是理由不被接受 就有麻煩了

如果從一些非重點城市進入 海關會比較鬆
像是Las Vegas 或是Hawaii
然後再轉國內線進入加州
基本上還是要看遇到的把關人員吧
nog 發表於 2007-11-3 13:41:42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ice.gov/sevis/students/opt.htm

這網頁是在ICE看到的~在最下面的第十三項~說明了要再入境美國工作的話,需要未過期的I-20且要超過半年~
所以說OPT期間有工作的話~且OPT還超過半年~是可以出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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