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三聚氰胺?
A: 三聚氰胺(Melamine)(化學式:C3H6N6),俗稱密胺、蛋白精,是一種三嗪類含氮雜環有機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常用於製造日用器皿、裝飾貼面板、織物整理劑等。其老鼠半致死劑量大於3公斤每公斤體重,毒性並不大。三聚氰胺不會在體內蓄積,半衰退期在4小時以內,24小時之內9成會隨尿液排出體外。一般成年人身體會排出大部分的三聚氰胺,不過如果在高劑量與三聚氰酸並用,會形成無法溶解的氰尿酸三聚氰胺,造成嚴重的腎結石。動物實驗研究,在每天餵食高劑量(約17倍於安全劑量)三聚氰胺103週後,動物體內會有癌細胞之產生,但此致癌的機制不明,一般認為是因為結石產生後造成細胞傷害而引起的,與一般對DNA傷害而造成癌症的機制不同。為此,美國IARC將三聚氰胺列為第三類致癌物(缺乏人類致癌的證據)。
Q: 是否有零風險的食物?
A: 幾乎不可能存在。食物中有來自天然毒素、農藥、蔬果類植物或家禽畜動物自環境中吸收或食入的物質、環境的污染物,例如重金屬或其他工業污染物。因 此在一般食品中都含有許多已知或未知外來的添加物,所幸除了因重大污染或人為掺假外,這些物質的含量應該不高。除了毒性較大者,如肉毒桿菌素、黃趜毒素、戴奧辛、重金屬等,應不至於產生重大危害。不過除非發生了重大危害,例如此次三聚氰胺的掺假事件,我們對於食品中倒底含有多少外來物質仍不清楚,因此仍需 特別注意食品的安全衛生,加強原物料及加工過程的管理。
Q:一般食品中是否會有三聚氰胺存在?
A: 三聚氰胺雖然不是一種合法的直接食品添加物,但因為其為一些餐具的原料或一些食品包裝的合法黏著劑,因此食品中可能含有來自餐具、食品包裝容器或食品加工設備之溶出。三聚氰胺亦為合法農藥,cyromazine,之代謝物,因此即使未添加,三 聚氰胺亦可能存在食品中。一些國家統稱這類在食物栽種飼養或加工過程以及自製造器具或包裝溶出而變成食品的一部份之物質為,「間接」添加物,有別於「直接」添加物。因為台灣目前並未有特別的名詞來解釋這類添加物,因此對這些自然殘留物質大多以污染物來通稱,往往會造成誤解。
Q: 是否知道一般食品中三聚氰胺的背景值?
A: 因為三聚氰胺並不認為是毒性很強的物質,且未曾有重大中毒事件發生,因此過去對於三聚氰胺的背景值測量的研究並不多。曾有報導指出牛乳及乳製品中檢出三聚氰胺,從ppb至 ppm含量,但仍待考證。在OECD的一篇報告中曾指出一些酸性食品,如柳橙、檸檬、咖啡等,在高溫下可能自壓榨容器中溶出0.54~2.21 mg/kg的三聚氰胺。美國因在2007年發生飼料高量三聚氰胺的污染事件,其衛生單位FDA亦建議應對三聚氰胺在一般食品及動物飼料的含量持續偵測,以瞭解三聚氰胺在各類食品可能出現的背景值。
Q:此次毒奶風波所發現三聚氰胺的狀況與前項所述有甚麼不同?
A:本次在奶粉中發現三聚氰胺與2007年在美國發生飼料內發現高量三聚氰胺的情況類似,都是商人為了加強含氮量或增加偽蛋白量而掺假的行為,一般來說這類掺假的產品都含有極高量的三聚氰胺,達數千ppm以上。因此在此我們有必要將掺假而造成中毒的案件與一般因製備過程所造成的污染有所區分。
Q:如果在一般食品皆不可避免的有些污染,衛生單位如何確保食品的安全性?
A:為了要確認食品的安全,衛生單位會針對一些合法使用但會殘留在食物上的物質,例如合法添加物、農藥及動物用藥,衛生單位都會設訂一個可容許每日攝取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而針對一些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皆設定一個可容許之安全耐受量 (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以作為安全檢測及風險評估之依據。對於常見的汙染物,例如重金屬及大腸桿菌等,也會設定一些管制數值。這些數值的訂定,並非表示這些污染物就可變成合法的添加物,而是為了管制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之用。而這些數值也是國際間相互進出口食品時所用來保障品質之用。
Q:是否所有食品中外加物質的限量值都要設在十億分之一 (part per billion, ppb)?
A:對於會出現在食品中的物質所設之限值是設在百萬分之一 (part per million, ppm) 或ppb是由該物質的毒性及危害性之大小而定,並非所有殘留量或污染限值都必須設在ppb。
Q: 目前國際上有哪些國家設有三聚氰胺之TDI?
A: 美國0.63 mg/kg體重;歐盟為 0.5 mg/kg體重,亦即60公斤體重的人每日攝食三聚氰胺30~37.8 mg,可視為安全無虞。此數值是依據動物試驗之結果,求得無不良反應劑量(no observe 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再除以一些不確定因素(一般為100)後所得。
Q: 目前有些國家以2.5 ppm為檢驗或判定是否需要銷毀含有三聚氰胺食品之依據,是否合理?
A: 假設成年人以每人每天攝食的食品中有1.5 kg的食品含有2.5 ppm三聚氰胺,則每人每日攝入三聚氰胺的總量為3.75 mg,此數值約為TDI值的1/8~1/10,亦即安全極限(Margin of Safety, MOS)為8~10,更何況並非所有食品都含有三聚氰胺2.5 ppm,因此以2.5 ppm作為檢驗或判定之依據應可視為合理。
Q:各國是如何算出2.5 ppm?
A:依據最近美國FDA發表的文件,FDA是假設成年人以每人每天攝食的食品中有1.5 kg的食品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60公斤的成人TDI為37.8 mg,相當於三聚氰胺的污染的限值可達約25 ppm。為了有更安全的保護,再以10為MOS,因此將25除以10即為2.5 ppm。當然,或許不同的專家會有不同的計算,但這種算法是目前較通用的一種標準。在此要再強調的是,這個以TDI來計算的數值主要是針對食品污染物用來作為風險管理的檢驗限值,並非合法添加的限值。此類限值的設定都有其一定的規範及算計公式,並非許多人誤以為是用測量儀器的限值來訂定的。
Q: 嬰兒奶粉中三聚氰胺的判定標準為何更嚴格規定?
A: 紐西蘭以1 ppm為嬰兒奶粉中之上限,乃因嬰兒奶粉為唯一之食物來源,且其腎臟的功能尚未健全,故有此需要。此次三鹿奶粉被檢測出來含有2500 ppm以上之三聚氰胺,對於一個5 公斤體重的嬰兒,每天喝下750 ml 15%的牛奶所攝入的三聚氰胺劑量即高出TDI達80餘倍,難怪會造成如此大的災害。美國FDA對於嬰兒奶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則尚未有所定論。
Q:如果以2.5 ppm來設定人的食品,而飼料之限值為2.0 ppm,會不會有人不如豬的意思?
A:一個安全限值的設定,除了要依毒性的大小來考慮外,食物攝取量(暴露量)也是一個重要考量因素。由於,除了嬰幼兒,牛奶並非一般成人的主食,因此每日總攝取量並不高。反之,飼料為家禽畜及寵物的唯一食物,因此有必要將限值設低。
Q:設定非合法添加物之限值,是否會讓人誤解成變相容許使用這些物質來作為食品添加劑?
A:如 以上所述,大部份食品在製備或儲存的過程中都有可能受到一些不可必免的污染甚至於人為的污染,而這些限值的設定只是用來作為評估該食品是否仍在安全食用之範圍,並非作為這些污染物可用來掺偽的限量。另外,由於全球化的關係,國與國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食品相互進出口之行為,然而每個國家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及加 工過程皆有所不同,例如不同農藥或動物用藥的使用。因此就算是進口國沒有使用的物質,也會參照世界衛生組織或歐盟等世界組織的所訂定的ADI值,設定所謂的檢驗值,以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性。
Q:當其他國家或國際機構設訂添加物或污染物之限值時,我們是否一定要遵循?
A:不一定。如前文所述,ADI或TDI的設定主要在保障食品安全並作為國與國之間進出口食物時的一個檢驗標準,因此在WTO架構下的所有食品進出口國大多會遵循國際間通用的限值。但每個國家可因其國情或飲食習慣的不同而設定更嚴或更鬆的標準,不過應該如設定ADI及TDI值時一樣,要有其科學依據。
Q:如果碰上食品含有大量污染或掺偽的毒物時,該如何處理?
A:首先應將受污染的食品盡快銷毀,並快速的追查是否有流入市場以及可能因使用受污染原料而汙染之最終產品的流向,並針對可疑之產品作快速篩選,這包含了訂定安全檢測劑量及風險評估等多重步驟,歐盟此次的作法或許可作為借鏡。歐盟首先設定以2.5ppm來篩選含15%乳製品,只要測出三聚氰胺含量高於2.5ppm則立即銷毀。以此數值來作決策限值是因為唯有掺偽的產品才會有高於2.5ppm的含量,因此可以快速篩選出會造成立即危害之掺偽原料及產品。而對於其他三聚氰胺含量低於2.5ppm卻又有疑問之產品,則依其含量的多寡及攝食總量計算總曝露量,再與TDI比較算出所謂安全極限 MOS後進行風險評估,再以此評估結果作是否自市場下架的依據。如此決策模式不僅可以快速分辨出因掺假而造成重大污染的食品,並盡快將之從市場上銷毀,以控制污染的擴散及危害,以免造成市場的不安。以上僅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思維,各國政府可依其國情訂定一個合理的檢驗限值,以及適當的風險評估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