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很難說, 基本上, 如果車子動不了了, 或是 很難判斷, 比方說在十字路口, 雖然是對方闖紅燈, 但也可能反咬你, 就叫. 因為警察報告是很硬的依據物, 如果上面寫了 "因對方造成車禍" 那就是 100% 的事.
至於留下記錄的部分, 如果損害超過 $750, 就要填表報知 DMV, 再來, 用到保險去修車, DMV 也會有記錄.
若是小到 $750 以下, 可能也是在 自付額內 ($500-$1000) 這樣就要判斷是不是要叫了. 記錄這東西就是說, 如果撞得太大, 全世界都會知道, 撞的不大, 就看你要不要私下合解了.
我想除非是大型車禍, 不然的話就是說, 如果怕被對方反咬什麼, 其實都可以叫的, 只不過警察來的話, 會在現場把整個 case 拖很久就是了.
ps: 車子板金很多地方都有原場 VIN 號碼, 大修的話這些都會被弄掉, 知道的人連 DMV 報告都不用看就知道有沒有換過或重烤過板金了喔 |